为进一步深化党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2025年10月22日下午,学院党支部进行了研训。研训主要内容是重新学习党的基层组织的监督职责、党员的监督职责。
一、党的基层组织的监督职责
1.严格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履行义务并保障其权利。
2.收集反馈意见:了解党员和群众对党的工作及领导干部的批评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并提出建议。
3.维护执行纪律:发现党员违反纪律问题时及时教育或处理,严重问题向上级报告,抓早抓小防止问题扩大。
二、党员的监督职责
1.参与组织生活: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他人并接受监督。
2.行使民主权利:对党的工作和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建议,通过基层组织反映意见。
3.报告问题:发现违纪行为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履行监督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