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校国际学生宿舍管理,维护国际学生正常生活秩序,优化美化国际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住宿和退宿
第一条 为统一管理,保障学生安全,我校所有国际学生不允许校外住宿。
第二条 国际学生来校学习,必须凭个人有效证件办理住
登记。办理完住宿手续后,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按指定房间住宿,进入房间后认真核对房间内的家具和物品,不得私自调换房间,不得私自更换门锁。
第三条 国际学生报到住宿后,须按学习时间一次性足额支付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
第四条 国际学生报到时,每人领取宿舍钥匙一把、宿舍楼门禁卡一张。学生要认真保管好钥匙和门卡,不得随意配备、借用,离校及时退还。
第五条 国际学生不得利用宿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学校校规的活动。严禁成立非法组织,举行非法集会。严禁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或扰乱宿舍生活秩序的行为。所住房间不得私自转让、转租或留宿他人。
第六条 国际学生按照学校学习时间规定,统一办理离校、退宿手续。退房手续完结后,退房学生必须当天搬离留学生公寓,不得转入留学生公寓内他人的房间。如要假期在校居住,须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假期留校申请》,经学院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留校,并按居住时间缴纳住宿费用。
第七条 国际学生退宿时,应保持房间内外清洁,由管理人员查验宿舍公共物品完整后办理退宿手续,物品丢失的照价赔偿。
第八条 因工作需要(例如,空调、管道、消防设施等的检查和维修)要进入学生房间,工作人员会提前通知学生,住宿学生应留守配合。
第九条 节约水电,保护能源。
二、安全和卫生
第十条 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宿舍内个人贵重物品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大额现金存入银行,不要放在宿舍。长时间外出时应关闭水电及门窗。
第十一条 遵守防火规定,严禁乱动配电箱和消防器材,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对由此造成损失的,须据实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注意用电安全,宿舍内禁止私自使用电炉或电暖器、酒精炉等违规设备。违反者,上述电器将被没收。如因此而引发事故,全部损失将由肇事者负责,后果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禁止在宿舍内吸烟,禁止随意乱扔烟头,严禁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
第十四条 禁止在宿舍及宿舍楼内酗酒、滋事,保持宿舍楼内安静,不准制造噪音。
第十五条 严禁在走廊内堆放废弃物,严禁在墙壁乱涂乱画,严禁向窗外和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严禁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
第十六条 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三、作息和会客
第十七条 国际学生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夜不归宿。
第十八条 外来人员进入国际学生宿舍时,应遵守《客人来访登记制度》,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填写登记表并由国际学生带入。
第十九条 自觉遵守会客时间和地点。为了不影响学习和休息,国际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8:00~23:00,并在汉语角、教室等指定地点见面。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容留来访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