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有效保障国际学生利益,解决学生生病住院及遇到意外情况时的后顾之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根据中国政府的相关规定,所有来我校学习的国际学生必须在中国大陆购买医疗保险,如在来华之前购买,学校不予承认。
第三条 对于没有医疗保险的留学生,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第四条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生、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生由学校统一办理保险事宜,保险费由学校统一缴费。
第五条 校际交换生、自费生入学报到时,由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集中办理医疗保险投保手续,投保费由留学生个人支付:修读期限半年者保费400元、修读期限一年者800元。国际学生可登录留学保险网(www.lxbx.net)查询具体保险信息。
第六条 为保障个人保险利益,请保存好所有相关文件、收据及证明等。申请保险理陪时必须提供详细材料(包括本人护照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或意外事故经过证明、病历本、各项医学检查报告单、药费处方、详细的检查项目及用药清单和住院收据、出院报告等)。